到今年7月1日,第一批获得枫叶卡的加拿大长久移民将面临申请续卡及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文将从今日开始陆续对加拿大移民法有关枫叶卡的法律进行详细介绍。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和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定,“IMMIGRATION &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IRPR) 涉及到枫叶卡的有如下条款:A27(1):长久移民的权利;A27(2):长久移民必须遵守的条件;A28(1):居住期的要求;A28(2):有关居住期的相关条款;A31:证明长久移民身份的文件;A31(2):长久移民身份文件的法律效力;A31(3):临时旅行证件;A46:长久移民身份的丢失;A63(4):对居住期决定的上诉;A148(1):承运长久移民运输者的义务;A175(2):对长久移民在上诉听证会上的要求;A200:过渡期间法律所不包括的长久移民;R50:长久移民应具备的文件;R53:证明长久移民身份的枫叶卡;R54:枫叶卡的有效期;R55:枫叶卡的领取;R59:新枫叶卡的审批;R60:枫叶卡的吊销;R61:为海外加拿大公司工作的长久移民的居住期的事宜;R61(2):例外条款;R61(3):有关在海外工作的规定;R61(4):有关在海外陪同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长久民的规定;R61(5):如何满足居住期;R61(6):关于小孩的定义;R62(1):居住期的计算;R62(2):例外条款;R259:乘坐民用运输工具须携带的文件。
如果某一条款前面冠以“A”证明该条款源于IRPA,如果某一条款前面冠以“R”证明该条款源于IRPR。
本文将从下期开始对上述法律条款中最直接影响枫叶卡续期申请人的条款进行逐一介绍。
IRPA网址:http://laws.justice.gc.ca/en/I-2.5/245769.html
IRPR网址:http://laws.justice.gc.ca/en/i-2.5/sor-2002-227/218176.html
作者简介:本文作者是包利华先生,包先生是伟岸的法人,加拿大律师。包先生同时是加拿大律师协会会员,加拿大安省律师协会会员及加拿大律师协会移民分会会员。包先生还具备在加拿大省法院、联邦法院及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出庭资格。